打官司当然要提供证据了。如果有些证据拿不到的话怎么办呢?比如银行转账记录、公安笔录、出入境记录、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内部档案等。
答案:可以向法院申请,让法院去帮你调取。
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,应当提供证据,这是当事人应尽的义务,当事人不提供证据,可能导致败诉的法律后果,但有些证据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,比如,涉及土地、房屋、公安、存款等方面的证据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公民个人不能收集,必须由人民法院调取。
有些当事人年迈体弱,且无委托诉讼代理人,提供证据也有一定困难。对于当事人难以取得的证据,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予以收集。
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为了查明或者核实案件真实情况,公正作出判决,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,也可以主动收集证据。比如在原、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内容有矛盾的情况下,人民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,以审查、判断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真伪。 如果有律师代理的话,法院会给律师开调查令,让律师去。
如果老百姓自己没请律师,只能让法官帮忙跑一趟了。